2005年7月26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约定高额借款利率能全额获赔吗
    李先生问:我一朋友因在一年前办企业向我借款10万元,约定利息是当时银行利率的5倍。现在借款期限已到,我向法院提起诉讼,能否获得支持?
    本报作答: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第6条规定: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,但最高不得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。超出此限度,超过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。